男子给未成年文身被判在国家级媒体道歉

9月14日,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庞某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经查,4年间,庞某某先后向43名未成年人提供过文身服务。#给43个未成年文身老板被判向社会道歉#(上游新闻)昆明信息港昆明信息港昆明信息港昆明信息港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信息港"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