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走深走实
9月20日晚
昆明市公安机关夏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第二轮次集中统一行动拉开序幕
先来看一组海报
带你身临其“警”




此次行动
全市各交警联合多警种
精心组织 全警出动
整治范围覆盖
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
加强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
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
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
超速行驶、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




除小型客车外
此次整治重点车型集中在
“两客一危一货一网一校”、工程运输车
“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租赁车
及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农用面包车
电动自行车等车辆
最大限度地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昆明公安交警始终保持
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
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案例1
不思悔改!一周之内被查获酒驾两次
9月20日21时许,嵩明大队在辖区河墩村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期间,在对一辆云A号牌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过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民警进行核查其信息时,发现张某曾在2022年9月13日晚,在弥良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大队民警查处过。这才过了7天,张某又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现场民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2
酒驾抱侥幸 路上遇交警
9月20日20时39分,交警二大队在龙波路与铂金大道交叉口整治点,查获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在对该驾驶人现场进行酒精吹气测试后,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7mg/100ml,已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扣留驾驶人龚某某所驾驶机动车,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9月20日21时26分,二大队民警又在辖区东三环与金瓦路交叉口查获另一起酒驾。经过酒精吹气检测现场检测,该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该驾驶人称,自己是下午5点多喝的酒,以为隔了几个小时已经“没事了”,没想到自己还是酒驾。▽

案例3
醉驾骑电动自行车接孩子放学
9月19日20时50分,交警五大队民警在石龙路洋芋批发市场路段查获一起电动自行车醉驾违法,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骑车的中年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224mg/100ml,接近三倍于醉驾标准。民警现场询问时,该男子称他家住古城村,于当晚在家中喝了一点药酒,正准备骑车去附近的学校接孩子回家。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百日行动”仍在持续
蜀黍提醒大家
别任性!
遵守交法 不侥幸
安全驾驶 守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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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
文:交警二、五大队 嵩明大队
图:寇弘、交警四、八、九大队
设计:汤思琦 田昊
编辑:李璠
审核: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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