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云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云工信规〔2022〕1号)和《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云工信规〔2022〕2号)的规定,近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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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报范围
(一)基地。重点推荐主导产业清晰且每年产值有一定增幅的基地、每年新注册及新入驻企业有一定数量的基地、中小微企业解决就业明显的基地、孵化企业上台阶突出(孵化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上”企业等)的基地、降低(免)收取中小微企业服务费用的基地、信息化建设(改造)成效较明显的基地。
(二)平台。重点推荐专业性突出(如在融资、人才引进、技术成果转化方面较为专业且成绩突出)的平台、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较多的平台。
二、
申报方式
请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通过政务端网站,按照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项目政务端操作手册逐级审核。请申报单位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按照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项目企业端用户操作手册在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页面进行申报。申报系统流程为项目申请、县(市、区)材料初验、州(市)初审、省级受理等,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三、
工作要求
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明确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推荐,于9月30日前统一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体系处。
四、
其他
根据相关规定,省级示范基地、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及2019年以前认定的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可自愿重新申报。《云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云工信规〔2022〕1号)和《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云工信规〔2022〕2号)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下载。
五、
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 0871-63518307
李老师 0871-63371448
廖老师 0871-63512126
邮 箱:zqfw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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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秦建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