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
彩龙社区
文山
法制
正文
民生服务
出行
财经
教育
健康
文化
旅游
招聘
骑着未落户的新车打广告,违法!
2022-09-20 19:09
来源:保山新闻网
上一篇
沃森生物入选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来源:昆明国家高新区发布
2022-09-20
下一篇
1月至8月,全省统计数据显示——经济持续恢复指标持续向好
来源:云南人大
2022-09-20
骑着未落户的新车上道路行驶打广告,是否违法?答案是肯定的!
以案释法
2022年9月7日下午,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保山中心城区学府路路段发现10辆未悬挂车辆号牌的电驱动摩托车,每辆车的车身及车尾部都利用广告箱打着“超长续航”的广告在路上缓慢行驶。经民警进一步核查,这10辆电驱动摩托车的部分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此次违法查处中存在的,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依法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对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依法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9分。
近年来,很多销售企业利用多辆无牌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组队上路,开展商品营销和广告宣传。然而,这种占据行车道缓慢行驶的车队对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降低了道路的通行效率。
保山交警提示
商品宣传一定要选择正确的方式和方法,不能占用公共资源,更不能违法。车辆无牌上路、未经允许占有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均为交通违法行为,保山交警将依法加大对无牌无证车辆、随意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查处力度。
来源:保山交警
畅行保山365
完
编辑:李美兰
责任编辑:杨清宗
关于保山新闻网
该微信由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保山新闻网管理,保山新闻网是保山市委市政府管理的第四媒体。关注本账号您将能及时收到保山的新闻资讯。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保山新闻网联系信息
电话:0875-2135020
QQ:3049779830
(微
信同号)
投稿邮箱:wx@bsxw.cn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保山新闻网"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