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民族特色解纷经验得到推广

云南法院将准确适用法律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结合起来,把柔性调解作为解决各族群众矛盾纠纷的首选结案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以“金花调解”“梅葛调解”“阿诗玛调解”等为代表的民族特色解纷经验得到进一步推广,全省法院共设置民族调解室、地域文化调解室62个,配备192名双语法官、311名双语法官助理、356名双语书记员,聘用150名双语调解员。以各族群众乐于接受、易于理解的方式定分止争,增强少数民族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认同和遵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滕鹏楚)云南法院民族特色解纷经验得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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