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石林县部分经营场所营业活动的通告

石林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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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民群众:

鉴于当前我县疫情防控稳定向好形势,社会面已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59号)》要求,决定从2022年9月14日19时起恢复石林县辖区内酒吧、影剧院、洗浴中心(桑拿)、KTV、网吧等经营场所营业,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等),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上岗;除工作人员,其他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具体参照市级通告执行。


石林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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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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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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