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云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省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五华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以下人员:
(一)户籍是昆明市五华区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
(三)持有云南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区申请人相同。
(四)驻五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补充说明:户籍不是昆明市五华区,未持有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签发的《云南省居住证》的非五华区户籍人员,请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相应县区级教育体育局咨询认定事宜。

二、认定条件

(一)
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学历条件
(三)
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详见附件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县区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四)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
考试成绩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
免试认定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流程

(一)
网上申报
1.2022年昆明市五华区教师资格认定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9:00至9月30日17:00的网络报名系统开放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注:下半年仅限满足条件的社会考生报名。
2.符合五华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申报时应按系统提示选择“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社会人员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截止,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
现场确认

四、资格认定及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完成后,认定机构将对资格确认材料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开展违法犯罪信息核查,依据核查结果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社会考生请于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持个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到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教育体育局4号楼2楼201室咨询领取。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需符合昆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及昆明市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现场出示两码及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在指定地点完成现场审核等程序,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填写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情况,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并保证上传图片的字迹清晰完整。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申请人务必随时关注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昆明五华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认定信息,如遇疫情影响将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相关事宜。
(六)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871-64138302(请于工作时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


1.《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 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4. 昆明市五华区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样式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9日
来源 | 昆明五华发布 五华教体记者站
编辑 | 赵琦梦
编审 | 孙啸武 余音瑶
终审 | 洪瑞滨 姜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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