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营造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即日起在昭通中心城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达到“提高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提升群众满意度安全感”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
昭通中心城市。
三、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整治行人翻越隔离护栏、穿越绿化带、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在道路上行走不走人行道、通过信号灯路口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站在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车或者等候公交车等违法行为。
2.整治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在信号灯控制路口越过停车线或者在机动车道内停车等待通行、横过道路未在人行横道上推行、在人行道上骑行、乱停乱放、电动车未注册登记并未规范悬挂号牌、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安装挡雨棚、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3.整治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无证机动上道路行驶、机动车压实线行驶、违法停放、争道抢行、强行变道/连续变更两条及以上车道、不礼让行 人、违法鸣喇叭、车窗抛物、抛洒运载物、飙车(噪音扰民)、 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 摩托车不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货车违法入城等违法行为。
四、法律责任
1.从即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媒体曝光、抄告、现场执法、抓拍取证等方式实施整治。
2.对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共建平安、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2022年9月7日


收货。马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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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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