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四)
来源:清廉普洱2022-09-08

9月5日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公告
于近期启用7个移动测速点
公告如下

嵩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在嵩明辖区启用移动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严厉打击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嵩明辖区2022年事故多发路段、交通集中违法行为特点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嵩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2年9月5日起对辖区重点路段实施移动式不固定点测速,现将移动测速设备设置路段和限速标准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移动测速点位:
1、杨嵩大道
2、长嵩大道
3、320国道
4、景观大道(原官军公路)
5、嵩昆大道(含原老昆曲)
6、兰茂大道
7、213策磨线
二、限速标准:
上述路段采用移动式不固定点方式进行超速违法抓拍,限速值60km/h。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严格按照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行驶。
特此公告!

嵩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5日
编辑:苏应娜、卜圆圆
审核:雷霞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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