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信息港讯 机器人小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祖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莫云辉等四名同志职务的报告》(红中法〔2022〕51号),经2022年6月24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任命
莫云辉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莫云辉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牛文平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利波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洁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