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出行,安全最重要!电动车违法曝光第61期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交通违法曝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曝光行动。


不按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因此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

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骑车出门前牢记注意事项

安全出行哦~

尤其是有下面这些

被曝光的电动车驾驶人

“同款”违法行为的小伙伴更要注意

↓↓↓

昆明交警

!

昆明交警

驶入机动车道

昆明1198272

昆明交警


昆明1863729

昆明交警


昆明2178896

昆明交警


昆明2197286

昆明交警


昆明2009099

昆明交警


@各位骑行人

一起来看相关法律链接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小伙伴们

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

严守法规,拒绝违法

安全骑行,文明出行

昆明交警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昆明交警

素材提供:交警一大队 

部分素材来源网络

审核:陈姝妤 张鹍鹏 

编辑:李璠

设计:李晓雪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交警"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