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 “国庆”廉洁过节“十严禁”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大姚县纪委监委就有关作风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天价月饼、香烟、酒水、蟹卡蟹券和名贵特产等;
二、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居民小区和企业食堂隐蔽吃喝接受“一桌餐”宴请等;
六、严禁公款旅游、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七、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九、严禁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严禁在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878-12388

中共大姚县纪委 大姚县监委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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