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踢又打又捶!男子损坏5300元的设备,被行政拘留15天!
来源:昆明信息港/cnkmxxg2022-09-04

9月4日,
昆明交警又曝光一批
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
哪些人被曝光了?
一起来看看
↓

以上违法人员
均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温馨提示
希望大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好习惯
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