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经营户收到以“换营业执照”、“换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年检”为借口加微信并收取服务费的诈骗电话,有人利用年报新规来诱导、威吓逾期年报的老板,进行有偿的信用修复。


1、凡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年报公示时间: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网上填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 https://yn.gsxt.gov.cn/index.html 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纸质填报: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请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各监管所咨询电话: 行政审批服务科:0871-67922607、67921255 嵩阳市场监管所:0871-67925453 杨桥市场监管所:0871-67998990 小街市场监管所:0871-67991056 杨林市场监管所:0871-67971008 牛栏江市场监管所:0871-67994023 经开区市场监管所:0871-67975562 职教新城市场监管所:0871-67972672 2、切勿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或微信信息,一旦拨打短信中预留电话或点击短信内、微信内的链接,不法分子会设法诱导用户提供个人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验证码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或敏感信息,从而进行转账、消费等不法活动。同时,任何时候都不能因任何理由按陌生电话或短信的提示,进行银行转账业务的操作! |
温馨提示
未按时进行年报公示或需要移出异常经营名录的经营户,请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自行补报,再通过该网站的“信用修复”模块提交信用修复申请。 信用修复操作流程、信用修复条件及材料详见下一篇公众号文章哦,有需要的请自行查阅! |

编辑:顾燕波、陶晓艳
审核:雷霞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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