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0日11时,一名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马街村的当事人携带诉讼材料至石林法院板桥法庭咨询立案事宜,诉讼服务站工作人员依法对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及管辖权等程序性事项进行了审核,就诉讼材料遗漏事项和部分逐一进行了说明,为避免原告多次往返造成诉累,当场指导原告对遗漏部分进行补正和复印,完成诉状和材料补正后,诉讼服务站工作人员就地立案并指导原告当场缴纳诉讼费。




该案原被告系同事关系,2019年2月份被告向原告借款5000元,后原告3年来多次催讨未果。经审核,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较小,本案进行繁简分流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移送至板桥法庭速裁法官办理。承办法官接收该案后即联系被告了解情况,被告表示对借款本金无异议,但对至法庭处理该案有抵触情绪。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12时承办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一行至被告处进行巡回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悉心释明起诉是原告的合法权利,法庭会依法公正进行审理,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合法权利的维护和保障。被告听取法官的释法明理后,当场向原告支付了全部借款本金,本案以撤诉方式结案。原告对板桥法庭的办案速度、效率表达了肯定和感谢,表示3年来自己多次催讨欠款未果,今天正好是“赶街日”,自己上街在家附近的法庭就能当场立案,立案后2小时就拿到被告所欠全部款项,实在是方便又快捷。



该案是板桥法庭自2022年8月1日正式驻点办公后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的首起案件。从立案审核、材料补正、登记移送、开庭排期、文书出具到结案仅历时2个多小时,繁简分流后就地巡回审理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顺利、高效结案及履行实现板桥法庭首案“开门红”。



“一枝一叶总关情”,石林法院板桥法庭将继续扎根群众,深植司法为民情怀,积极发挥法庭职责和功能作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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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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