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某冷库违规排放废弃菜叶渗滤液及生活污水案件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26日夜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执法人员对小街某冷库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小街某冷库废弃菜叶渗滤液收集池防渗措施不到位,仅用水泥砂浆简单粉刷内壁处理,渗滤液渗漏排放进入雨水沟外排进入外环境,最终汇入东干渠;厂区生活污水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回用,化粪池生活污水经设置的白色塑料管溢流排放进入雨水沟外排进入外环境,最终汇入东干渠。
查处及整改情况:
小街某冷库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检查发现后,该公司整改及时,立即完善废弃菜叶渗滤液收集池防渗措施,并封堵生活污水排水口,收集生活污水回用于种植不外排。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及《昆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2021版)》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41500元。
案件启示:
该冷库有一定的环保意识收集处理废弃菜叶渗滤液,但因管理水平不高,在废弃菜叶渗滤液收集池的防渗措施上处理不到位,造成废弃菜叶渗滤液渗漏外排,废弃菜叶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特别高,甚至含有挥发酚等物质,进入外环境会大大增加流域内的污染负荷。同时,该冷库属于小微企业,认为生活污水危害不大,可以向农村生活污水一样不经任何处理或简单处理便可排放。
冷库废弃菜叶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是目前嵩明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我县已在农业园区建成废弃果蔬处置利用项目,但实际处理能力仍不满足区域内废弃菜叶的产生量,需要从源头把控、中间管控、末端处置等方面综合解决冷库废弃菜叶问题,避免废弃菜叶及渗滤液的无序处置或排放,有效降低污染负荷。
编辑:顾燕波、卜圆圆
审核:雷霞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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