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全力做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工作

从2022年8月起,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至2022年11月结束。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缓缴期间,由医保部门将参保单位应缴费部分标识为0,个人缴费部分正常核定并推送税务部门。缓缴参保单位仅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医保部门正常划拨个人账户,兑现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连续记录个人缴费年限。缓缴期限内,参保人出现离职、在职转退休、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等情形的,医保部门将及时协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处理好相关医保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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