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交警事故预防
“减量控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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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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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严守法律法规,拒绝交通违法,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适时曝光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震慑交通违法行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2022年5月25日,在昆明市金瓦路福泽雅苑小区附近路段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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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5日,熊某驾驶云AD5XXX号“帝豪”牌小型轿车(网约车),沿昆明市金瓦路机动车道以约61Km/h(该路段限速40Km/h)的速度由东向西行驶至金瓦路福泽雅苑小区附近路段。当日18时16分许,遇杨某跨越金瓦路机非隔离绿篱后在熊某所驾车前由北向南步行横过金瓦路,因熊某观察不足,所驾车右前部与杨某身体相碰撞,致杨某倒地后现场死亡(经法医鉴定:杨某符合交通事故机械性外力作用致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车辆部分受损,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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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熊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超过交通标志限定的速度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不注意观察;在现场以东约220米处金瓦路与诚信路交叉口西口,现场以西约550米处金瓦路与金沙路交叉口东口分别设有一条南北走向的人行横道供行人横过金瓦路,杨某为图方便选择跨越金瓦路机非隔离绿篱后横过道路,导致其付出生命的代价。

熊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确定熊某、杨某分别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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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转瞬之间
安全数步之遥
血淋淋的事故让人痛心
蜀黍提醒
斑马线是“生命线”
过马路前请三思
别贪图一时的方便
无视致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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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
素材来源:事故处理大队
编辑:李璠
审核:陈姝妤 张鹍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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