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开展淡水产品大清查专项行动

昆明信息港讯 为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淡水产品生产、销售、餐饮等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紧紧围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不虚假宣传”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淡水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虚假宣传大清查专项行动,坚决打赢“十年禁渔”持久战、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开展淡水产品大清查专项行动

在大清查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通过摸底排查了解到高新区辖区内共有5家农贸市场、3家经营淡水产品的商超,39家经营以鱼为主的餐饮单位,制作并向相关单位全覆盖发放了《关于禁止非法捕捞销售金沙江流域渔获物的告知承诺书》,做到“一户一承诺”。高新分局将重点市场主体、重点环节纳入重点监管清单,实现动态监管,建立工作落实台账,进一步压实辖区内的淡水产品销售、餐饮等市场主体经营户主体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以农贸市场、商超开办方、经营淡水产品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大对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开办方、经营者严格落实入场、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将进货索取的购货凭证、合法来源证明等票证,整理粘贴、妥善保管、留存备查。严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淡水产品。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了高新区内淡水产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的门头、店招、菜单。查是否利用“野生鱼”“滇池鱼”“野鱼”“江鱼”“河鲜”及“江鲜”等作为噱头营销,吸引招揽顾客;查是否对淡水产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将长江“十年禁渔”“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目标要求进行广泛宣传,斩断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条。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将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的指示和要求,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把“守查保”专项行动与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紧密结合,坚持开展每月巡查,多维度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深化落实淡水产品生产、销售、餐饮等市场主体“十年禁渔”监管责任,及时跟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监管与办案互动力度,主动发现风险、及时消除隐患,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抓实抓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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