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违法曝光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曝光行动。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受到损伤较大的一方往往是电动车
因为,小小的电动自行车对外力承受度有限
轻轻一压、一碾、一撞、一挤
将对电动车驾驶人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可总有人拿生命做“实验”
骑着电动自行车进入人行横道、横穿马路
更有甚者在机动车道内逆行


幸运的,可能与死神擦肩而过
不幸的,可能要为自己的行为
付出生命的代价

安全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只有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有效的举措
本期电动车违法曝光中
一起来瞧瞧有没有你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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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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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骑行人
一起来看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小伙伴们不要觉得
“反正我天天骑车走机动车道也没出事”
然后就视交规于无物,弃安全于不顾
换来的也许是伤亡和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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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
素材提供:交警一大队
部分内容来源:泗阳交警 深圳交警
审核:陈姝妤 张鹍鹏
编辑:李璠
设计:李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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