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请安全出行!电动车违法曝光第60期

昆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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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曝光行动。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受到损伤较大的一方往往是电动车

因为,小小的电动自行车对外力承受度有限

轻轻一压、一碾、一撞、一挤

将对电动车驾驶人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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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总有人拿生命做“实验”

骑着电动自行车进入人行横道、横穿马路

更有甚者在机动车道内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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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可能与死神擦肩而过

不幸的,可能要为自己的行为

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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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只有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有效的举措


本期电动车违法曝光中

一起来瞧瞧有没有你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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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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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骑行人

一起来看相关法律链接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小伙伴们不要觉得

“反正我天天骑车走机动车道也没出事”

然后就视交规于无物,弃安全于不顾

换来的也许是伤亡和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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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提供:交警一大队 

部分内容来源:泗阳交警 深圳交警

审核:陈姝妤 张鹍鹏 

编辑:李璠

设计:李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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