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我省决定为2022年6月30日在册的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不低于100元/人的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截至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发放工作,共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9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70.3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