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现将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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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苍山西镇中心学校教研员包林向校外培训机构摊派费用,违规转送礼品的问题。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包林在任苍山西镇中心学校教研员,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期间,擅自向校外培训机构摊派生活费8次合计18265元,用于接待工作人员。2020年5月,在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工作中,包林通过微信收取了3家培训学校香烟款共计1740元购买香烟,用于接待工作人员。在年检、评审、督导检查过程中,包林把校外培训机构准备的巧克力、沙琪玛、饼干、话梅、月饼、充电宝等各种礼品转送给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2021年7月,包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人民币20005元予以收缴。1名相关工作人员受到通报问责,18名相关工作人员被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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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平坡镇水利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原职工顾绍文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漾濞县平坡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习清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问题。2016年10月,顾绍文因从事营利性活动受处分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从事违规经商办企活动,违规经营核桃加工厂,期间,其妻子习清华利用平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便利,分6次挪出公款757万元用于顾绍文违规经营的核桃加工厂。2019年12月,顾绍文因不符合停薪留职条件回单位上班后,顾绍文、习清华夫妇仍以出资租用车辆运输废弃渣料、砂石等形式,继续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违规每月领取工资报酬0.5万元,共计违规领取工资报酬6.5万元。同时,顾绍文、习清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习清华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21年11月,顾绍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孳息人民币5598.32元予以收缴;2022年3月,顾绍文受到开除处分。
以上两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我县少数干部还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政商交往不清、纪法观念淡薄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我县营商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树牢“抓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抓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认真落实“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理念,完善优化企业服务制度,强化部门联动,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努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结合“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持续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持续深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收受贿赂、权力选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