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行车,应合理使用车辆灯光
来源:云南高速交警2022-08-04
近日,云南交警高支队盘晋大队民警在海谷收费站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夜查行动中,一辆轿车在驶入收费站前稍作停留,里面驾驶人互换座位,这一幕恰巧被不远处的执勤民警看在眼里。
不一会,小轿车缓缓驶来,此时原本驾驶车辆的陈某已经坐到了副驾驶位置,面对民警的询问,他如实交代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看见交警就换座位的事实。经民警现场现场对其呼气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这位从事自由职业的小陈被处以18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至2000元罚款 + 一次记满12分。



素材丨盘晋大队
审核丨杨正云
责任编辑丨白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