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食金之风”,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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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结合实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理性对待  拒绝跟风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粉类物质食品在市场上出现,成为消费噱头,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食金猎奇心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宣称食金延年益寿、食金显示身份高贵。食金本质上是一种奢靡浪费之风,既背离食品安全要求,也会造成浪费,与当前社会倡导的勤俭节约之风背道而驰。


健康至上  自觉抵制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金银本身无营养成分,不可能滋补身体,食用后不仅没有营养,还可能伤害人体健康。


关注重点  避免选购

关注食品外观。不选购及食用外观亮闪闪,含(呈)金银色泽的食品。


关注食品标签。不选购及食用标签配料表中含金银箔粉的食品。


关注食品配料。餐饮消费中,不选购及食用菜单和配料含金银箔粉的餐点。


关注宣传用语。避免选购宣传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含金银箔粉的食品。


畅通渠道  社会共治

如果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有生产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或相关广告中宣称或标注金银箔粉“可食用”、“食品级”、“食品用”等情况的,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郑明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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