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确随意弃养犬只最高罚1万

福建拒不清除犬只粪便最高罚5007月28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的,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法规,单位和个人随意弃养犬只,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人民日报客户端)网页链接福建明确随意弃养犬只最高罚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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