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6年卖4孩获刑10年

近日,福建福州,罗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卖家竟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犯罪嫌疑人侯某杨某于2013年至2018年,将生下的2男2女卖给他人共获利9.1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侯某及杨某(另案处理)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构成拐卖儿童罪。侯某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侯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九万一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以案释法丨6年卖4孩赚9万1,卖家竟是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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