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之前,受多种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县农村宅基地呈现出“三多”的特点,即:不符合登记发证的多、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多、违法占地的多。据云宅调App统计,全县共有宅基地96227宗,不符合登记发证6136宗,其中不符合“一户一宅”1178宗。还存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底数不清、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村庄规划不实用等问题。因此,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既是大势所向、也是群众所盼。
(1)坚持稳慎推进。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充分认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稳慎推进。
(2)坚持“三权分置”。落实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路径和办法。
(3)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反映农民诉求,切实保障农民合法利益,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性,发挥农民集体自主协商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
(4)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宅基地制度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精准施策,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重要进展。
(5)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良性互动,根据不同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探索改革模式,各乡镇(街道)选择不同类型的试点先行先试。
通过试点,进一步厘清宜良县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明确各自权能,初步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控制农村无序建房势头,减少闲置土地资源的存量;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国家科学立法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机制、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
当前我县不少村组已经没有剩余可由村集体进行分配的宅基地,甚至有些村组已经多年没有新分配过宅基地。同时,不少村组存在集体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利用,“一户多宅”问题严重。这次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从法律上规定了农村村民“户有所居”和“一户一宅”。通过优先安排新建村民住房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理、废旧宅基地腾退、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流转等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用地空间,解决好无地可用的问题,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农户建房需求。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盘活农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等“三块地”。目前,正在推进农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等工作。盘活闲置宅基地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引擎,充分激活闲置宅基地和空置农房这个农村“沉睡”的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潜力,助力乡村振兴。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滞后,出现了占用耕地、道路、水利设施等违法现象。同时,也存在对村民建房管理责权不统一,“看得到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原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管审批,但县域范围大,无法监管到位;乡镇容易发现村民违建问题,但又无权处置。这次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依法赋予乡镇审批权,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落实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谁审批、谁监管、谁执法、谁担责”,从根本上治理村民建房违法违规的问题。
多年来,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相对滞后,出现了建设选址分散、闲置或废弃的畜禽圈舍、烤烟房、厕所及残垣断壁层出、农民建房无序等现象。这次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部门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管部门,通过开展拆临拆违,依法推进村庄提质改造、适度集中建房、按图建房等,使新建村民住房传承传统文化,体现宜居宜民特色,助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九、我们为什么要做宅基地资格权认定?
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奠定基础。其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资格权的认定是“一户一宅”的认定和宅基地审批的基础;二是资格权的认定是宅基地有偿退出和有偿使用试点的基础;三是资格权的认定是实施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的基础。
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自宅改以来,我县共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2个乡镇和48个自然村先行先试,计划用三年时间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县已经构建起推进宅改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宅基地审批管理步入正轨,部分试点村因地制宜开展了一些探索,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同时,实现2020年7月3日后占用耕地建房案件“零增长”,有效遏制农村乱占耕建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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