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呈贡区印发了《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戳这里回顾→呈贡区出台70条政策措施!条条“真金白银”!)。“呈贡发布”微信平台自今日起将分八期刊发政策措施全文内容。
本期内容为第六部分: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第五十四条 鼓励分公司转子公司。对分公司转为子公司的,按照企业年度对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度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第五十五条 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对连锁直营门店达到2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店经营企业,昆明首店落户呈贡区且在呈贡区注册的,经营满一年给予经营方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品牌总部注册在呈贡区,到呈贡区外开设新店的,每新增1家给予5万元奖补,累计奖补不超过30万元。商管公司每新招入驻1个经营面积30平方米(含)以上的首店商家且入库纳统的,给予商管公司5万元奖补;商管公司每新招入驻1个经营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首店商家且入库纳统的,给予商管公司3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第五十六条 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对当年经市级评选定为总部企业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第五十七条 鼓励商业综合体以商招商。对当年商圈、楼宇新招租呈贡区注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纳税在呈贡)超过30户的,奖补商管公司20万元;超过50户的,奖补商管公司40万元。鼓励盘活闲置商务楼宇,对管理公司的承租率达到60%的,奖补10万元;达到75%的,奖补20万元;达到90%的,奖补30万元。商圈、楼宇新招入驻的商家,鼓励向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入库,商管公司推荐一个商家入库成功,奖补1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第五十八条 鼓励企业上市。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按企业向中介机构实际支付上市费用的 1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企业向中介机构实际支付上市费用的 8%,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