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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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呈贡区印发了《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戳这里回顾→呈贡区出台70条政策措施!条条“真金白银”!)。“呈贡发布微信平台自今日起将分八期刊发政策措施全文内容。

本期内容为第二部分:加快培育主导产业。


加快培育主导产业

(一)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第四条 鼓励数字经济企业提升效益。对当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度达到20万元(含)且首次入库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库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阶梯性增速奖补,增速在20%(含)-50%的奖补10万元,50%(含)-100%的奖补20万元,100%(含)以上的奖补3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

第五条 鼓励产业数字化转型。广泛拓展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开展 VR /AR、刷脸工程、物联网、自动驾驶、健康医疗、智慧城市、超高清视频等典型场景示范应用,对在呈贡公共区域内建成的典型场景示范应用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分别给予企业5-50万元的奖补。对本地重点产业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示范项目,昆明市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区级在此基础上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和省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奖补。(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

第六条 鼓励云服务企业扩容。呈贡区企业可按照区内云服务商提供的优惠价格购买云服务产品。云服务商年度服务企业上云数达500家的,给予2万元奖补,服务企业上云数每增加50家,奖补资金增加2000元。(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促进花卉产业提质升级

第七条 鼓励花卉企业提升花卉交易量。对当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度达到20万元(含)以上的首次入库花卉生产和经营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在库花卉生产、花卉经营和花卉配套服务企业给予阶梯性增速奖补,增速在20%(含)-50%的奖补10万元,50%(含)-100%的奖补20万元,100%(含)以上的奖补3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昆明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第八条 支持花卉总部经济发展。在呈贡区注册成立花卉企业总部(研发、运营、结算、溯源、应用等)且经市级认定,在呈贡区购买自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合同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补助资金按照4:3:3比例分三年兑付,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昆明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区管委会)

第九条 鼓励花卉中小企业实施合并重组。企业重组后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且拥有自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合同总价的2%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兑付,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租赁办公用房的,按照重组第一年实际支付房屋租金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牵头责任单位:昆明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第十条 鼓励花卉种源研发及新品种引进。在呈贡区建成国家级花卉研究实验室、国家级检测认证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对呈贡区花卉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设立花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分中心、检测认证综合服务平台,制定花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经专业部门审定,按照单项成果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制定花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经专业部门审定,按照单项成果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花卉企业进行种源研发,花卉企业研发新品种并获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每个给予5万元奖补。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地理证明商标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牵头责任单位:昆明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三)加快培育健康产业

第十一条 培育壮大医疗、医药和养老服务业。当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度达到20万元以上的新入库民营医院、生物医药生产及销售、养老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含)的在库民营医院和生物医药生产或批发企业,给予阶梯性增速奖补,增速在5%(含)-10%的奖补10万元,10%(含)-15%的奖补20万元,15%(含)以上的奖补30万元;对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含)的在库生物医药零售和养老服务企业,给予阶梯性增速奖补,增速在10%(含)-15%的奖补10万元,15%(含)-20%的奖补20万元,20%(含)以上的奖补30万元。对首次进入全国医药行业百强企业或全国医药行业百强企业入驻呈贡区且在呈贡区注册,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民政局)

第十二条 支持“互联网+医疗”项目。支持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中药材大数据中心等“互联网+医疗”项目,经评审认定,按照项目投入费用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卫健局)

第十三条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对符合有关资质条件且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当年入住率连续6个月达到30%以上,自建产权用房且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的,经评估合格,按照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的建设补贴;租赁用房租赁期5年及以上且床位张数达到10张及以上的,经评估合格,按照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建设补贴。对社会力量自建产权用房兴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100%为护理型床位),护理老年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在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核定床位每张额外增加2000元建设补贴;租赁用房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老年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在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核定床位每张额外增加1000元建设补贴。对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入住满6个月及以上并经民政部门评估合格的,每张床位给予每月50元的运营补贴。以上建设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由市、区承担;营运补贴资金由市、区分级承担。(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四)促进文创产业发展

第十四条 鼓励文创企业加快发展。对当年首次入库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花卉相关文化企业在此基础上增加1万元资金补助。对当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在库文化创意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当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含)-1亿元、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在库文化创意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第十五条 培育有区域特色的文创产业园。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运营单位,在国家、省、市补助基础上,呈贡区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被认定为呈贡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园区每新增1家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给予该园区运营单位10万元奖补,每年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之后园区通过年度考核的,每年给予园区5万元运营资金补助。被认定为呈贡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的,示范基地每新增1家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给予该基地运营单位3万元奖补,每年奖补资金不超过9万元,之后示范基地通过年度考核的,给予该示范基地2万元运营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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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呈贡区人民政府 呈贡区发改局
编辑排版:高圆
一审:包崇正
二审:李学刚
三审:李琼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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