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机动车道,受伤又全责!电动车违法曝光第57期


昆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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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曝光行动。


电动自行车因骑行方便等优势

进入了千家万户

其实,在符合条件的道路

都设置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

有效保障了电动车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

但仍然有骑行人违法违规驶入机动车道

简直是危险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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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发生在浙江的案例

电动车骑行人驶入机动车道

遇后方轻型厢式货车

避让不及与之发生碰撞

电动车骑行人连人带车倒地受伤

同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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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机动车道

骑行人就已经给自己安全埋下隐患

一起来看看

本期驶入机动车道的骑行人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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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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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

电动车不按规定骑行

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小伙伴们

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

严守法规,拒绝违法

安全骑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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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提供:交警一大队 临安公安

审核:陈姝妤 张鹍鹏 

编辑:李璠

设计:杨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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