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动态】圭山镇:安置帮教强基础 “阳光驿站”暖人心
来源:石林融媒2022-07-11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
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一、整治时间:2022年7月7日至9月30日。
二、整治车型: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指以燃油或电力驱动的三轮车。
三、整治重点: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四、整治措施:石林县公安局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其中,重点对违法载人行为进行从重处罚。
请广大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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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林警方发布
编辑:张益坤
责编:堵绍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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