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蜀黍的背温暖又安心
来源:昆明交警2022-07-10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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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GUANG
自2019年9月开始,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推进治理突出交通违法乱象、曝光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劝导等措施的同时,着力整治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昆明交警“双微”平台进行“无码”曝光,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全民文明交通意识和守法意识。
从这期曝光数据的情况来看
行人不走人行道
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较为突出





真心期望
大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好习惯
让这样的曝光名单越来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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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第89期)

以上违法人员
蜀黍均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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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GUA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各位小伙伴注意了
走路看手机、随意横穿马路
闯红灯等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生命,只有一次
没有后悔的机会
不要无视法律
更不要无视自己的生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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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
素材来源:法制处 交警三、四大队
审核:陈姝妤 张鹍鹏
编辑:李璠
设计:杨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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