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上车”!昆明公安带你解锁神奇动植物



你知道
我国有多少种一级保护动物吗?
滇金丝猴分布在什么地方?
云南有多少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
......
不晓得没关系
蜀黍这就带你了解
云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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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昆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市野保办,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分局环食药侦大队,共同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 共促生物多样性”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云南警方


民警和工作人员通过展板展示、现场讲解、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群众和商户普及野生动植物常识,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广大群众和商户积极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自觉抵制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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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答案揭晓
昆明现有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3种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3种
这些丰富多彩的物种资源
得以发展的背后
离不开广大森林警察
和人民群众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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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25日公安部部署开展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
昆明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
共查获破坏森林和
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51起
抓获43人
收缴野生动物14只
野生动物制品4件
收缴树木及幼树共3346株
有力打击了
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
违法犯罪行为

云南警方


今年上半年
昆明公安共成功救助
野生动物489只(头、条)
其中包括猕猴
眼镜王蛇
白腹锦鸡等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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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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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野生动物保护
你还得知道这些


云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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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7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
颁布了新的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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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查看完整版最新名录


相关法律规定

01

“刑”吗?

能“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对“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02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

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


刑法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证件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

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3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明确,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包括: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发出倡议

广大人民群众应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倡导者、践行者、监督者,积极提供、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用实际行动为保卫绿水青山、保护生物多样性做出应有的贡献。

这期内容
干货满满
最后
问题来了


云南警方


各位看官

评论区见~云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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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永皓

责编:庄成龙

编辑:冯羽君

供稿:@昆明警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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