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
交通运输部回复了
货车运输联合收割机通行费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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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复吧!

您好,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9〕1905号)等相关规定,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免费通行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持有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跨区作业证》,且在有效期内;二是《跨区作业证》登记信息与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号牌一致且无涂改;三是收割机运输车辆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除装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其常用必备配件外,未装载其他货物。
您所述车辆若装载联合收割机后,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无法享受免交车辆通行费政策。
您好,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目录内的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经查验符合条件的,可以免费通行。其中,全国统一目录内的鲜活农产品品种,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 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18〕1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20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7 〕77 号)的规定执行。
另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中机发12421号)要求,从2018年10月起,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我部未更新《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目前执行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共包括5大类共128个品种,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来源:中国路网、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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