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甸山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注意啦!注意啦!

鲁道源故居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始建年代不详,现存建筑为民国十五年(1926)重建。坐北向南,占地面积3645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赵家老宅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2年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至老宅围墙;西至老宅正房后山墙;南至老宅围墙;北至大路。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米。



白沙坡墓地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大田坝镇政府东南2公里白沙坡。墓葬群形成于战国晚期到西汉早期,1994年正式发掘,发掘面积850平方米,清理墓葬50座,共出土随葬器物279件(套),以青铜器为主,主要包括剑、镯、花形饰、蝉形饰、蝶形饰、鱼形饰等。该墓地的发现、发掘对研究滇西地区青铜时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人口分布、民族渊源、丧葬习俗、农耕文化等有着重要的历史和科学价值。



注意啦!注意啦!

勐廷清真寺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田园镇勐廷社区。该寺始建于清康熙6年(1667),咸丰、同治年间遭兵燹,民国38年(1949)当地回民募捐修复。清真寺布局规整,二进二院,主要由前院、宣礼楼、朝真殿、南北厢房建筑构成。建筑属典型的汉式建筑风格,局部偶以中东风格建筑纹饰点缀。朝真殿为木质穿斗抬梁式歇山顶双重檐建筑,七开四进间,格扇门窗;宣礼楼为木质穿斗式建筑,五开三进间,居中一间为进入朝真殿过道,其上重檐六角亭突出屋脊,气势恢宏。

2005年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至小路边,南至清真寺围墙,西至勐廷寨河堤,北至水塘边小学。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米。


龙泉龙潭寺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旧称龙王庙,曾被前人喻之为“右甸第一古刹”,位于昌宁县田园镇龙泉村东部的龙潭山麓。始建年代不详,清康熙十八年(1790)重修。咸丰年间,寺毁。民国三十八年(1949),佛教信徒和当地乡绅集资新建龙潭大慈寺于今址。龙泉龙潭寺主要由大慈寺、玉佛殿、龙王庙、望山听泉亭、石牌坊等组成。

龙泉龙潭寺是昌宁县著名的佛教圣地和风景名胜区。2012年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至原县委党校围墙;西至牌坊;南至龙泉龙潭寺围墙;北至龙泉龙潭寺围墙。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米。


昌宁古茶树群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主要分布在昌宁县10个乡镇,百年以上古茶树分布面积约4万亩,有野生型和栽培型2类, 20余万株,其中栽培型13万株,野生型7万多株,古树茶产量达300多吨。昌宁县古树茶内在品质优越。

经中国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对昌宁黄家寨古茶树品种及种质资源鉴定,古树茶叶面色绿,叶厚而质软,叶芽茸毛多,水浸出物大于45%,含氨基酸2.87%、咖啡碱4.29%、茶多酚32.31%,被列为第一批审定的国家级大叶种群体种地方茶树良种。


2016年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18个古茶树群覆盖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姚家坡烈士陵园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兰山烈士墓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昌宁人民会堂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会堂还在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功能,它是昌宁县召开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重要会议场所。保护范围:东至大路,西、北、南三面以会堂围栏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米。

团山遗址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团山村委会荣星村民小组寨子中,2004年美国专家和省考古所专家到遗址进行发掘,对出土化石进行清理,初步鉴定:有剑齿象、熊猫、巨谟、中国犀、野牛、鹿等十多种动物化石,年代大致属更新世中晚期,距今70万年―几万年间。

鹿牙化石



犀牛牙化石


野牛牙化石

米河长顺桥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委会洼子寨芒黑河上,修建于清道光庚戌年(1850),是我县境内目前有明确记载的一座单孔石拱桥。


杨家老宅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鸡飞乡邑等村委会杨家寨村民小组,为一民国民居建筑。正房坐北向南,为穿斗式土木结构,由四合院、后花园及附属房屋组成。



杜忠墓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城河西水库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城遗址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经现场耕种地剖面铲挖未发现文化遗迹堆积层,经地面踏查,在遗址西南部缓坡上发现有较规整的卵石铺筑遗迹现象,经综合分析,该遗址属新石器时代聚落群遗址,属本次普查新发现。为滇西新石器文化聚落分布、区域类型、文化谱系等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


马棒缅寺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上甸村委会马棒村民小组寨中,始建1839年,1992年重建,坐西向东。大殿为重檐干栏式砖混结构建筑,是汉、傣两个民族长期在文化、生活等方面相互交流与融合在建筑上最好的体现。


泺勺缅寺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卡斯镇邑林村委会泺勺村民小组寨中,建于2002年,坐西向东。主要由大殿和厢房组成,大殿为五重檐干栏式砖木结构建筑,穿斗式梁架及墙抬梁结构,是汉、傣两个民族经过长期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相互交流与融合在建筑上最好的体现。


德斯里遗址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该遗址为滇西地区新石器文化聚落分布、区域类型、文化谱系等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资料。2010年昌宁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至澜沧江边,西至老寨、杨家寨、清河、大田坝,南至大寨、漭水镇的湖广寨、平坡寨,北至阿愿山脚。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清灵寺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西面的三台地东坡,1992年本县出家修行的二位僧人李鹤碧、白月清二人,从外地回乡筹划建寺,于1994年建成,后经多年扩建,形成现在规模。主体建筑坐西向东,为两进院落,由前院大雄宝殿,后院清灵禅寺,西南面三官殿等组成。


龙泉武侯石柱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田园镇龙泉村委会石庄村民小组西南部坡地上。现存石柱有二根,石质为本地粗麻石,其上无文字和其它石刻,大石柱高2.75米、直径0.45米;小石柱高2.3米、直经0.40米。



2010年昌宁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两根石柱为中心,方圆外延1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米。

袁恩膏墓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温泉乡温泉村委会徐家寨村民小组西边的大白坟山,坐东向西,建于民国37年(1948)。墓冢呈“品”字形,高3.62米,长5.68米、宽5.36米。用当地麻布石镶嵌砌成,墓碑、墓志铭为花岗岩,墓顶有一圆形石雕,墓冢前两侧有八字墙,与墓冢顶部构成三重檐结构,墙两侧雕有石狮一对。墓碑上分别刻有何应钦、李根源、杜聿明等名人题的挽词。


袁恩锡墓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温泉乡温泉村委会里睦村民小组东山头的罗家门前山,坐西向东,为袁恩锡墓夫妇合葬墓。呈“八”字形,墓长6.8米、宽6.6米、高3.26米。墓冢前侧左墙上嵌有国民党五十八军军长孙度题词“贤孝慈寿”残碑一通;墓冢前侧右墙上嵌有五十八军第十师师长刘正富题词“福寿双辉”残碑一通;两墙还嵌有大小不等的残碑数通,墙头各置石狮一只。


鸡飞温泉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鸡飞温泉位于县城西南32公里的鸡飞乡楂子树山西麓,旧称“石溜温泉”。温泉四周怪石林立,以象形命名的公塔、母塔、石钟、石鼓、石蛙、飞来石等浑然天成。无数股热泉从石缝中汩汩流出,形成天然澡堂,供人们洗浴享用。

乾隆二十六年(1761)的《顺宁府志》续修本中,曾录有文学家杨升庵的笔记云:滇泉之温者,“安宁为第一要绝,无砒硫气,可以愈疯疾,鸡飞其亚者欤。”


该温泉是昌宁县著名的旅游景区。1987年昌宁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公母塔为核心,面积约1782平方米范围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米。


右甸城墙遗址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北门街,为右甸(今田园镇)古城北城墙遗址,城墙现残存两段,东西分别长12.4、12米,高均为4.5米。

据《昌宁县志》记载:“城墙修建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为土墙,后多次被战事毁坏。同治十三年(1874),改筑下砖上土城墙”。现存城墙为清同治年间。

1987年昌宁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现有两段古城墙共36.6平方米为保护范围,东至城墙尽头、西至城墙尽头、南至城墙外墙皮、北至城墙石脚外皮。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米。


碗厂龙窑遗址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田园镇九甲社区碗厂村民小组,修建于1958年。该窑坐东向西,主体建筑结构基本保存完整。

“龙窑”是我国窑炉的一种形式,多建筑在江南地区坡地上,窑呈长条形,依山坡而建,由下自上,如龙似蛇,故名“龙窑”。



和睦文笔塔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笔塔位于昌宁县田园镇九甲社区南约2000米的和睦寨山上,始建于清乾隆年间,毁于文革初期,1990年在原址重建。

塔由基座、塔身、围栏组成,基座用青条石砌成,围栏采用大理石雕砌,塔的南北两面有台阶与围栏相通。塔高30.9米、宽4.6米,为十三级密檐式空心砖塔,正北面镶嵌有用大理石雕刻而成的“文光射斗”四个大字,塔刹为三级铜制葫芦形宝顶。文笔塔南侧10米处有《赞助重建文笔塔碑记》一座。



龙润成品茶仓库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主库房坐南朝北,中部被另一间独立库房隔开,自然形成东西两 院,由北向南看,整栋建筑外形大致呈“山”字型。


该建筑直观的体现了当时的建筑风格及昌宁县茶叶生产的辉煌时期。2013年昌宁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仓库现有四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来源:昌宁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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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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