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多举措积极学习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资讯频道

昆明信息港讯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采取以下八项措施积极学习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资讯频道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总结了扫黑除恶斗争的实践经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是一部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

资讯频道

二是按照官渡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了2022年 6月29日、6月30日晚上22:00在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YNTV—2)《新闻联合播》栏目播出的《“云南普法·专家访谈”之反有组织犯罪法》,并在我所微信群转发了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发布的完整视频链接方便大家仔细观看学习。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关注“官渡普法”微信公众号参与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知识线上答题活动。

四是充分利用微信群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文及宣传海报、宣传标语给干部职工及辖区市场,并要求大家积极开展好学习宣传普及工作。

五是督促辖区内有LED显示屏的农贸市场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海报及宣传标语。

资讯频道

资讯频道

六是在受理厅和办公室入口处宣传栏粘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海报进行宣传。

七是督促市场方在辖区市场经营户中积极开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

八是工作人员结合日常检查到辖区农贸市场开展宣传。

通过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资讯频道"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