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法院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高效化解纠纷


云南依法治省


近日,镇康县人民法院凤尾中心法庭诉前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庭法官及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当天案件就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成功结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刘某甲经人介绍多次到刘某乙处赊购建材,刘某甲在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货款至今未付清,于是,刘某乙于今年6月15日将刘某甲诉至凤尾法庭。
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经了解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考虑到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办理能有效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邀请凤尾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一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很快就对剩余货款支付事宜达成一致,法庭当场就该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司法确认程序的高效、便捷连连称赞。
近年来,凤尾中心法庭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诉前,着力打造化解矛盾纠纷便民利民新渠道,及时高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把矛盾纠纷化于庭前、止于基层。




(来源: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法治日报》云南记者站


云南依法治省

审核:田洁 孟昭恺 彭景理

编辑:朱虹

投稿邮箱:fzynwtg@163.com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依法治省"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