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一日一说法】关于涉枪涉爆的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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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涉枪涉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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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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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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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雪域清廉”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瑄怡  二审:和泰君  终审:普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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