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昆明市“十年禁渔”阳光司法活动走进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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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渔,以法护滇。6月8日,昆明市“十年禁渔”阳光司法活动走进度假区大渔街道海晏社区。活动面向大渔街道7个社区干部、居民,通过以案释法方式,达到处理个别、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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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捕器对滇池鱼类的杀伤力最大,还会影响鱼类繁衍功能”“地笼的网眼细密,且放置在水域底部,大鱼小鱼都很难逃脱”……活动现场,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工作人员展示了近年来收缴的各类禁用渔具。通过实物展示和讲解,提高了“十年禁渔”相关工作人员甄别、鉴别能力,并对滇池沿线的居民进行了再动员,希望大家都能够令行禁止,保护渔业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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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盘龙区人民法院在海晏社区审理了非法捕捞水产品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进行公开宣判。通过完整、严肃的审判流程,向现场的干部群众敲响警钟。通过已触犯法律法规人员的现身说法,进一步加深了大渔街道干部群众对“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从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为生态着想等方面,厘清了在禁渔期、禁渔区偷捕、偷捞的损失和代价。“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今天的公开宣判让我深刻认识到偷捕的后果,我一定要保护好滇池里的各种鱼类。”海晏村村民孙大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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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后,法官结合案件,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我们希望通过案件的公开审理,对广大居民起到教育震慑作用,‘十年禁渔’不是一纸空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我们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蓝天白云,绿水游鱼,我们的美丽家园,需要你我共建。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保护环境的行动者。”盘龙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这段陈词让在场的每个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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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全体人员在海晏村码头进行放鱼。各被告人通过购买有益于滇池的鱼苗,以增殖放流的方式来弥补偷捕、偷捞对滇池水生态的伤害、损失。活动现场发放了世界环境日、“十年禁渔”等宣传材料,展示了度假区2022年以来“十年禁渔”工作取得的成效。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调研了滇池水体保护和治理现状,为滇池保护治理、“十年禁渔”持续长效把脉、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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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由盘龙区人民法院、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管水务局、大渔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


源:掌上春城记者 周婷

编辑:张曌

责任编辑:周婷

审核:施现青

终审:彭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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