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治理,提升森林生态资源系统稳定性,实现森林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目标,盘龙区将司法嵌入林长制,以林长制与司法的融合积极探索建立“林长+森林法官”机制。

6月6日上午,盘龙区人民法院的5位法官在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龙泉街道144森林防火瞭望塔举行了宣誓仪式。盘龙区森林面积56100.8875公顷,森林蓄积量363000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4.42%。从瞭望哨上望去,松华坝水库尽收眼底,承担着昆明市主城区75%以上的城市供水,不负“昆明头上一碗水”这一美誉。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结束后,大家一同在区农业农村局召开盘龙区“林长制+森林法官”工作会,进一步探讨相关工作。会上,区农业农村局与区法院签订了《盘龙区林长制“森林法官”合作框架协议书》;同时,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向区法院5位法官发放了昆明市盘龙区林长制“森林法官”聘书。


据了解,接下来区农业农村局、区法院将继续联动开展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森林法官”工作,以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



“森林法官”之责

“森林法官”由盘龙区人民法院办理环资、刑事的专业法官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林、农业普法宣传教育,为林、农业的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积极探索三方治理、异地修复、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内容。
同时践行就地调研、巡回审判模式,为乡村、街道、社区提供林、农业资源网格化司法服务,切实解决林、农业执法过程中关于程序推进、法律适用等实际问题,及时联动“林长制”进行林、农业违法犯罪重大线索移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农业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部门联动、有效追责、层层监管的林、农业矛盾纠纷化解链条,坚决守住自然生态保护红线。

组建“森林法官”之志

“森林法官”的聘用将为林长制提供司法智慧,既有助于加强林、农资源管理,促进林、农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将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全面提升盘龙森林资源、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森林法官”旨在让司法走进森林、田间地头,做到区域林、农资源和司法保护紧密结合,助力“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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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人民法院、盘龙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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