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悬赏执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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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赵建康
执行案号:(2016)云0112执296号
执行依据:(2014)西法民初字第362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25********0012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镇太和社区金城路93号。
悬赏金额: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5%比例奖励举报人。
申请执行人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建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14)西法民初字第36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赵建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16年2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赵建康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李世全
执行案号:(2012)西法执字第849号
执行依据:(2011)西法民初字第4517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725********0910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景谷乡景谷村民委员会纪家村村民小组16号。

被执行人:郑晓龙
执行案号:(2012)西法执字第849号
执行依据:(2011)西法民初字第4517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725********0391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联合村民委员会芒玉村民小组一组14号。
悬赏金额: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5%比例奖励举报人。
申请执行人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世全、郑晓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11)西法民初字第451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李世全、郑晓龙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12年4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李世全、郑晓龙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0871-68173170 王法官
编辑:苏昊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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