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2名同志拟任新职
来源:德宏团结报2022-05-30
放射场所作为医疗机构中的重点科室,辐射安全的管理不能掉以轻心,管理上的疏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并损害人民群众健康。近日,隆阳区卫监所立案查处1起放射工作场所未按标准要求设置醒目的“监督区、控制区”警示标识案件。

2022年5月24日,隆阳区卫监所执法人员在例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1家医疗机构的2个放射机房进出口处未按照国家有关放射工作场所标准要求设置监督区和控制区,也未在2个机房出入口处适当地点设立醒目的分区警示标识,该行为涉嫌违反了《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锁定了3违法事实,当场下达了责令该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隆阳区卫监所将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的监督执法力度,严查未严格落实放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措施等行为,切实保护接受医疗照射的候诊者或陪检者不受射线辐射,保证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
温馨提示:《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应把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放射工作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场所应当科学规范地划分放射工作场所的控制区、监督区,保证受检者及陪检者候诊时和其他公众人员不受到射线辐射,辐射安全是一条要守好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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