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交警事故预防
“减量控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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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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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严守法律法规,拒绝交通违法,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适时曝光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震慑交通违法行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2022年3月22日,昆明市北京路沃尔玛超市附近路段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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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杨某飞驾驶云AT6XXX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由昆明市金华路前往沣源路方向。5时17分,杨驾车沿昆明市北京路机动车道由南向北以约为65km/h的车速行驶至沃尔玛超市附近路段时,遇行人张某花在杨车前由东向西步行横过道路,杨未安全驾驶,其所驾车车头左前部与张某花相撞,张某花随即倒地现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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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人杨某飞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且未安全驾驶;次要原因是行人张某花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
杨某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张某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确定杨某飞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花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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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故的发生
为我们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
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的违法行为
既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又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极易引发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
同时车辆超速也给交通安全
埋下巨大交通隐患
十次事故九次快
请遵守法规 拒绝违法 重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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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
素材来源:事故处理大队
审核:张鹍鹏 李璠
排版:汤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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