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部发文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发布。《实施办法》要求,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详情:两高两部印发《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中国新闻网)两高两部发文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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