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返)南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云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动态调整入返滇涉疫人员管理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39号)关于调整来(返)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来(返)南华人员疫情防控管控要求动态调整如下:
一、所有省外来(返)南华人员
所有省外来(返)南华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或单位、部门、企业进行报备;所有省外来(返) 南华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主动配合扫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南华县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入南华交通卡点、车站,以及酒店均要查验所有来(返)南华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对健康码红黄码人员、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就地管控,迅速报告属地指挥部。
二、重点涉疫地区来(返)南华人员
14天内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南华人员,即日起抵南华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高风险地区来(返)南华人员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红码的来(返)南华人员,即日起抵南华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中风险地区来(返)南华人员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黄码的来(返)南华人员,即日起抵南华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来(返)南华人员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来(返)南华人员,即日起抵南华的, 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六、行程卡不带“*”但从有疫情发生地来(返)南华人员
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来(返)南华人员,入南华24小时内需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在有效防护下流动。
各乡镇要督促村委会、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上述人员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属地采取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降低省外输入病例引发本地传播扩散风险。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南新防指〔2022〕16号(第43号通告)不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南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县指挥部 0878-7221806 县疾控中心 0878-7222642
龙 川 镇 0878-7222992 沙 桥 镇 0878-7381211
雨 露 乡 0878-7301162 五 街 镇 0878-7321168
一 街 乡 0878-7331241 罗武庄乡 0878-7341002
红土坡镇 0878-7351180 五顶山乡 0878-7369001
马 街 镇 0878-7361023 兔 街 镇 0878-7371040
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27日
来源:南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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