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大理州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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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

大理州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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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州民政局 大理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我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州级指导标准将从每人每月660元提高至7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级指导标准将每人每年4770元提高至5343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州级指导标准将从每人每月858元提高至910元集中养育儿童保障州级指导标准将从每人每月1980元提高到1990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州级指导标准从每人每月1280元提高到1290元。新公布标准将从7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兜住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当前,各县(市)正在精心组织做好提标工作,预计6月25日以前完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提标工作并同步录入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阿苏越

责编:郭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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