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牌再上路,共享也要有“牌”面! | 优化营商环境


昆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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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自行车

是一种新型的交通方式

因其灵活机动、停行方便

而深受小伙伴的喜爱

但是

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使用

必须以合法、安全为前提

昆明公安交警提醒

共享电动自行车先上牌再上路

共享也要有“牌”面


为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效,坚持将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纳入常态化工作,督促从业企业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目前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在对全市范围内未注册登记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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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期间,根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检查情况,昆明公安交警将对上牌率较低的企业下发工作提示,要求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及时完成车辆登记落户工作。同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及企业所属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未注册登记投放路面共享电动自行车。对经通知逾期不接受处罚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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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交通安全管理需求,昆明公安交警采取“定点纠处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大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力度,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蜀黍提醒: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遵守法规是安全出行的保障。下面这些骑行规范,速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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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呼吁:共享单车企业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的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使用无牌车辆,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车,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维护者、示范者,与蜀黍一起共同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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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通秩序管理处 

图片:交警二、四、五、九大队

审核:张鹍鹏 李璠

编辑:汤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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