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6日,我局接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倾倒废液的函》反馈:“安宁市公安局查明张云华团伙还先后多次在玉溪易门县境内距离安宁交界处约一公里的军哨山场、西山区海口镇磷矿一号采空区、晋宁区晋宁磷矿采空区等地多次倾倒工业废酸。”接此线索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系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此线索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2022年5月7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局长、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带队,前往西山区海口镇磷矿对倾倒废液线索进行现场核查,根据线索开展了对海口磷矿一、二、三号采空区及排土场线索问题摸排工作,现场未发现有倾倒现象,最后经嫌疑人指认现场,确定倾倒地为晋宁区辖区范围。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主动加强与区检察院的工作对接,强化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的跟踪摸排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和工作联动监督机制,依法严惩环境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