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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调查】20世纪末束河的山林管理状况(杨福泉)
2022-05-07 10:23
来源: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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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束河的山林管理状况
杨福泉(昆明市)
我从1997年起在丽江束河古镇做田野调查,束河是一个闻名遐迩的历史文化名镇,“束河民居建筑群”是1997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丽江古城”的一部分。束河有非常丰富的多元文化资源,束河四方街据传是明万历年间木氏所开设,是丽江著名的四大集市之一,一直到清咸、同年间的兵燹中止。纳西语称之为“少瓦芝”,即“少瓦的街市”之意。这是一个方形的广场,街心和巷道皆用五花石板铺地,清澈见底的泉水穿街而过,民居群落依山而建,街巷环绕着这个集市,各种店铺和家庭作坊沿街分布。
我1997年到1998年在束河调查期间,束河属于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白沙乡,叫龙泉行政村,下辖7个自然村。这7个自然村的山林、田地相连,特别是各个村的集体山林(纳西语称“干居”)相互毗连,有的一个村一片“干居”一个护山员,有的两三个村共一片“干居”、一个护山员,在传统山林协调管理方面颇有特点。到我去调研的1997年、1998年,还没有搞过划分自留山、责任山到各个家户的林权下放政策,各村的集体山林一直由各村集体管理。
束河的“社会性别角色”文化在纳西族中有突出特点。束河曾经是滇、川、藏有名的“皮革之乡”,很多男村民长年累月奔波在外,靠缝制皮鞋谋生,有的男子有了一些资产后,逐渐成为跑藏区做生意的“藏客”。纳西族妇女历来把农事生产、家庭生活的重担一肩挑,而且,在皮革业为主的传统手工业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搓线基本上是妇女所为。由于妇女在经济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她们在社区管理方面也就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这一点比较突出地反映在社区山林资源的使用和管理上。同时,束河妇女历来思想都比较解放,妇女组织在社区生活中十分活跃,如近年来率先组织女子足球比赛,在丽江乡镇开风气之先便是一例。
龙泉行政村街尾村的和君淑老人在1998年有82岁,我去采访她,看上去精神矍铄、身体硬朗。
她告诉我,她从1957年起顶替丈夫当管山员,一直当到1979年,共当了22年的管山员。
在这22年的管山生涯中,她没有碰到过因为她是女子而有人刁难她或对她置之不理的行为。不管偷伐集体林者是多么强壮的男人或对方人多势众,她都依村规民约没收偷伐者的刀斧,叫这些大男人乖乖地向她赔礼道歉或向村民小组(当时叫“队委会”)认错,按乡规民约加以处罚。
和君淑老人总结自己当22年管山员而能有效地管理好街尾村和中和村共有山林的经验时,特别强调了一条:我一个妇女能几十年管得下中和与街尾这两个村的公共山林,完全是因为村里的人撑着我的背(撑腰之意),我的背后是两个村的村民以及村规民约给我壮胆。
因此,当她一个人巡山
,
在月下守着盗伐者必经的山路时,
并没有孤单之感
、
恐惧之情。
队委会和村民也信任她,给她当时最高的公分(每天9分)。
据别的男管山员和村民讲, 阿习安(和君淑的小名)是个有“敢”(纳西语,有勇气、胆气、威猛之意)的女人,她当管山员,很多男人都十分敬畏她。
妇女在社区山林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传统的信仰看,统管山林的是山神与土地神,而当地人认为,“土地婆婆”是管山的一个重要神祇。纳西族东巴教中的大自然神“署”中也有很多是女性。另外,由于妇女是上山砍柴、拉松毛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她们的意见对推选和评价管山员至关重要。据仁里村管山员张武介绍,他连续当选管山员,主要推选依据是妇女们的意见,因为她们经常上山,观察到集体林的保护状况,她们的意见具有权威性。另外,能否保证集体柴薪林的更新和持续使用率也大多取决于妇女砍伐柴薪的具体方式和科学态度。
和束河的几个管山员交谈,我对纳西人的管山制和方式方法有了更多了解。
在纳西语中,管山员被称为“居瓜”,意思是“管山员”。管山员对保护好集体山林资源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各村在选举和任命管山员时十分慎重。村民多推举能秉公办事、性情耿直、铁面无私的人担任管山员。20世纪50年代以前,有的村子还专门请外来的藏族人担任管山员。这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外来人亲属关系单纯,在管山中不会受到原住民那样复杂的亲属关系的制约;二是纳西人历来认为藏族人性情耿直、豪爽,能忠心耿耿地保护集体利益。龙泉村是在滇、川、藏地区负有盛名的“皮匠之乡”,与藏族民众在商贸方面的交往源远流长,不少龙泉人与藏族人通婚,一些藏民先后到龙泉落户。20世纪50年代以前,仁里村、文明村、松云村都曾请藏族人当管山员。现在,管山员一般由各村民小组的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两个村共有一片集体山林的,就由两个村的村民选举。
当管山员是容易得罪人的差事,当地因此有一句俗语:管山员家中的火熄了,也难讨到火种。生动地道出了当管山员的不易。但当地同时有一种说法:山神始终与管山员站在一起,管山员背后有山上的精灵。这又道出了管山员在集体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由于束河各村的集体山林相互毗连,管理上需要相互协作。1998年,龙泉各村的管山员约定:互相帮助照应各自的管辖范围,即使碰到有人偷伐非自己村山林的事也要出面制止。
按传统习俗,管山员有以下特权:山中干枯的树归他,可以公开砍了扛回家。如果他没收了盗伐者的斧头、砍刀、镰刀等,他们会拿钱去向管山员赎回,这些钱就归管山员所有。如果碰到大的滥伐事件,管山员向村里报告,组织村中民众出面解决,从所得罚款中可提出一部分奖励管山员。管山员每年的报酬由村民共同分摊。我在束河调查期间,仁里村管山员的报酬是每户每年给5公斤粮食,全村共151户,管山员一年可得755公斤粮食。管山员工作出色的,各村在年底还特别予以奖励, 由村里根据村民的意见决定给予。如,仁里村管山员张武在1997年得到200元奖金,1998年得到400元奖金。
龙泉各村村民有良好的保护集体山林的意识,特别是二三个村子共有一片山林的村民,能够相互协作、制约、督促。我访问的几个管山员都说,村民的大力支持是他们的坚强后盾和力量。
除了各个集体山林片区的管山员,直到1997年,龙泉行政村还有一个季节性(每年12月至翌年5月)的巡山员,他的职责主要是在这干燥期内防范山火,负责看管传统的“束河八甲公山”,附带也观察各村集体山林。当时在任的是松云村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他是自己申请、经行政村确定的,已经当了两年。巡山员每月由当时的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林业局付给100元报酬。
束河各村的村民可在村有林中拉松毛,因经济拮据而在住宅围墙上盖不起瓦的村民,允许在村有林中砍一些青松枝盖在围墙上,中间压以土,这是一种保护宅院围墙的方式。
自古以来,束河各村都有制订管理集体山林和水资源的村规民约的传统。束河有个用五花石铺地的四方街,纳西语称之为“绍瓦芝”(汉语叫“束河街”),过去是远近闻名的丽江四大集市之一。过去,在青龙桥边树有镌刻着管理山林、水流等村规民约的石碑,最早的可追溯到清朝嘉庆年间。上面有每年何时不能砍树木、封山从何时到何时、对盗伐树木者的处罚条款等。如果村民有违规者,处罚之一是不准该户参加全村周期性的、有计划的砍伐集体林的“局然”。现在,束河各个村民小组都制订有村规民约,如,庆云村村规民约第11条规定:不管集体林和公有林,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全体公民参加扑灭,不来者罚10元至30元;仁里村村规民约第10条规定:如偷砍一棵青松,可以做“行条”(横梁)以下的木料罚款100元、“行条”木料罚款200元、行条以上木料则罚款500元。被罚者须在3日内交款,如抵触不交,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裁决。
从1988年起,龙泉各村出于保护好集体山林的考虑,停止了传统的每年一次或二年一次统一砍伐集体林的“局然”习俗,只允许村民到集体林拉松毛和采集枯枝败叶,不准砍活树和青树枝当柴火。现在,各村的集体林树木葱茏,森林覆盖面积逐年得以增加。
除了各村的集体山林,“束河八甲公山”则是传统“八甲十三村”的公山,其管理远远不如村有林那么严密规范。过去,8个甲的村民都可以到公山上砍柴、放牧,适当砍一些用于建房的树木。公山林木的砍伐虽然比较自由,但也有约定俗成的传统使用和管理方式,即,各村一般只在离本村近的公山区域砍柴、割垫畜圈的青枝。如,中和村村民到与白沙木都村接壤的公山片区去砍柴、放牧,仁里村、松云村村民到距拉市、黄山近的地方砍柴、放牧。八甲公山因与其他乡镇的山林相连,管理涉及到白沙的白沙村、文海村、开文村,黄山镇普济村以及拉市镇等。有时,不属于传统“八甲”的村社也在上面砍伐,因无统一的管山员,管理起来困难。
据曾当过6年白沙林政员的李文勇介绍,在20世纪50年代前,八甲公山的树木也不是随便可以砍的。他小时,八甲公山上还有很多可当栋梁的大树。据杨沛诚老人介绍,束河八甲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哪个甲的村民在公山上放牧和开荒,他们就有保护和管理好周围树林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此后,原属八甲而后来改变了行政隶属关系的各个村仍然恪守着这一规定。20世纪50年代前,曾有家户承包管理公山之责的习俗,一个家户在一片公山放牛、马、猪、羊,开荒种洋芋等,除了保护好自己承包的这一片山的大树之外,每年还要向“束河八甲”上缴一些物品以代山林税、在集体祭孔子等活动中捐献一头羊。承包户多为白沙文海村的村民。
传统信仰也是促成束河山林和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精神因素。过去,束河各村村民众除了信仰纳西族的大自然之神“署”之外,还普遍信仰山神和龙王。人们认为,山神管辖着各个集体山林的树木和泉水、野生动物,各家各户上坟祭祖也要先祭山神。民间有“山神会保佑管山员”的说法,因管山员是在替山神保护森林资源也就是村民的衣食之源。水源林等被视为山神和龙王之居所,不能轻易动一草一木。当地人视九鼎龙潭和坡底小潭为龙王所在的神潭,虽然周围林木森森,潭内有鼓目游鱼,但严禁在此砍树、捕鱼。乾隆《丽江府志》记载:“岩阿潭(即九鼎龙潭)在城西十里,潭水清澄,游鱼可数,广十亩,岩石奇秀,林木幽深。相传有人欲网其鱼,雷电骤至,至今无敢者。”这种种禁忌习俗与乡规民约相结合,规范和制约着人们对待本社区山水资源的行为。
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白 浩
校对:周寿荣
二审:和继贤
终审:郭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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