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及各州(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10%以上,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严禁以已有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向县级倾斜赋予县(市、区)政府。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云南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云南将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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